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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级市志编纂理论建设之我见

作者:温长松    发布时间:2014-07-30 00:00    

   目前县级市志编纂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县级市地方志理论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对于县级市志编纂理论的重要性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对于县级市志编纂理论的研究甚少。第二,地方志学科属性问题影响到县级市志编纂理论水平的提高。虽然《中国大百科全书》将方志学列为独立学科,但关于地方志学科属性的划分,在不同历史时期,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有着各自的见解。有的认为地方志属于历史学,有的主张划归地理学,有的则认为兼而有之,属于历史学与地理学交叉学科。笔者主张方志学应属于历史学学科,应为史料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由于地方志自身学科定性尚有分歧,其理论的构建,包括县级市志编纂理论的发展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三,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专业性不强。现阶段,在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专职机构负责地方志工作,国内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也有专家、学者参加到地方志编纂工作中,但主要是编纂志书和地方年鉴,方志理论研究处于从属地位。专项研究人员缺乏,专业化水平有限,是目前地方志工作机制的一个弊端。缺少专项研究队伍是县级市志编纂理论在低水平徘徊的一个主要原因。第四,县级市地方志编纂理论水平滞后,著述性较差。“首轮修志 ,由于各地人员水平不一,修出的志书质量差距较大 ,但就总体而言著述性较差 ,优秀志书少。”这是第一轮修志暴露出的弊端之一。目前地方志尚未建立起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新理论体系,必然会影响县级市志编纂理论。而原有的理论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需要。
  首先,应重视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县级市志著述水平。在第二轮修志的同时,应该大力倡导地方志理论研究。应从认识论方面有所突破,改变过去将县级市志编纂等同于县志或参照县志编纂的旧有观念,将县志与县级市志区别对待,突出县级市志编纂理论自身的特点。而要提高其著述水平,应当改变旧有的“述而不论”的方式,将新的材料、新的观点体现在志书中;在志文中应包含编纂者对于县级市发展、变化的评论。在编纂中突出科学性、时代性原则,遵循详今略古的编纂理念。
  其次,注重实践创新,以编修新的县级市志来推动其编纂理论的发展。理论建设必然来源于实践,而理论的成果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的发展。只有通过在实际编纂中不断创新,才能够探寻发展的规律,为构建编纂理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县级市志在篇目设置、体例体裁、编审评审、资料要素整合等方面均应有创新之处。现阶段县级市大多经济实力较强,城市化进程较快,处于由农业生产为主向以工业生产为导向转变的过程中。对于县级市行政区划范围变化等问题应在编纂中采用新的方法,适当调整原有篇目结构。“事以类分,类为一目”的原则可沿用,但对于时代特点突出、特征性较强的事物,可以独立设置篇目。
  再次,现阶段编纂理论的构建应将方法论置于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对于方志理论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主要集中在志书篇章、体例的设置、内容结构的调整等方面,而在方法论上,尤其是在具体编纂方法上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实质上,地方志编纂涉及的内容较多,范围较为广泛,受到众多学科的影响。县级市志编纂可以将系统论等其它学科的方法与编纂地方志密切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构建科学、合理的县级市志编纂理论,是建立新的方志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总结首轮修志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提高著述水平,将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有机的融入到编纂理论的建设中去,从编纂的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
  摘自《福建史志》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