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3 14:45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暴发并呈现蔓延态势,部分国家疫情严重,为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确保人民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坚持严防输入策略,优化防控手段。全面排查境外来安返安人员,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县区、镇(办)、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要对输入性疫情风险隐患严格排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三、严格执行“一视同仁”措施。对境外来安返安的外国公民和我国公民无差别地执行防控措施,将外籍人士纳入社区管理体系,阻断疫情传染源、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四、严格执行入境健康申报措施。所有境外来安返安人员,必须主动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落实隔离措施。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严格执行属地管理措施。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会同机场、海关、火车站、汽车站、公安、外事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强化信息获知,统筹做好信息通报、身份登记等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措施,严格管理。
六、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新冠肺炎一般接触者和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入境来安返安人员,一律执行集中观察14天,并自觉接受健康管理。
七、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指定安康市中心医院为外籍确诊病例定点收治医院。
八、各级各部门要共同做好出境人员健康提示,及时提醒我市公民健康出行,推迟前往疫情严重国家。
九、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慎终如始、如履薄冰,对疫情的警惕性、防控要求、防范意识不能降低。凡对境外来安返安管控不力,工作不细不实,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