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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报送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 评审活动参评年鉴及推荐等次的公示

作者:《陕西年鉴》编辑部    发布时间:2020-08-17 11:00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陕西省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省年鉴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已经产生,为保证公平公正,现将陕西省报送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参评年鉴及推荐等次公示如下:

一、报送《陕西年鉴》(2019卷)参加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省级地方综合年鉴的评审。

二、建议第七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市县级地方综合年鉴各等次名单为:

特等年鉴:《西安年鉴》(2019)

一等年鉴:《咸阳年鉴》(2019)

二等年鉴:《金台年鉴》(2019)  《华州年鉴》(2019)

三等年鉴:《合阳年鉴》(2019)  《榆阳年鉴》(2019)《陕西文物年鉴》(2019)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2—18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各地方综合年鉴由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专业年鉴由省政府志鉴机构提出,提出者应以书面形式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盖章后向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提出。其他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以及超出公示时间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茂良

联系电话:029—87401386    传真:029—87213557

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