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实现创建“两连冠”
10月20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陕西省12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个双拥模范单位和3个双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我市获得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两连冠”。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优抚政策,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为优抚对象提供了“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优抚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近四年累计为2.1万余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6亿元。强力实施“扶优工程”,全市扶持修缮、改造房屋800户,大病救助12000人。妥善做好安置就业。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接收安置主渠道作用,积极用好有偿安置、企业安置、自谋职业等多种办法,近四年累计安置退役士官600人、军队转业干部83人,解决安置遗留问题288人。大力实施退役军人“双百人才培养工程”,退役军人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养战略,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累计培训退役士兵3670人,有意愿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举办“真情相助、精准服务”主题专场招聘会18场次,提供岗位4288个、签订就业合同461份。大力实施学历提升工程,共有1792名退役士兵参加高职学习。暖心关爱退役军人。成立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筹集资金206万元,首批对38户特困退役军人家庭实施了救助。争取省级关爱基金150万元,慰问生活特困退役军人82人。及时落实军休干部待遇,按政策调整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拨付军休干部各类补贴1.3亿元。全力加快基础建设。抢抓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设机遇,投入资金4300万元,建设烈士陵园13个,抢救保护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325座、纪念设施74处。创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个,全面开展《烈士英名录》编纂工作,传统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力支持部队建设。每年市级预算不低于460万元、县区预算不低于20万元,专项保障驻安部队备战、训练和生活所需。着力破解“三后”难题,出台了《安康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规定》和《安康市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不让军人为“后路后院后代”操心。倾力办好拥军实事。扎实开展“强军优属办实事”活动,累计为4254名本地籍官兵建立电子档案,走访慰问军属1213名,解决涉军维权案件32起,帮扶特困军属157名。开展“庆送喜报”160余次,开辟“喜看家乡新变化、建功立业在军营”专栏13个,表彰模范军属92名,发出慰问信3850封,悬挂光荣牌76422个。
下一步,我市将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的创建为主线,大力弘扬双拥光荣传统,深入推进军民共建活动,促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