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杨康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9 10:50
安干字〔2021〕20号
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老干局、市委文明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
市委决定:
杨康波同志任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
免去王显放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职务,保留正县级待遇;
周益能同志任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免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萧诚同志任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柯晓明同志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周洪军同志市委督查室副县级扶贫督查专员职务;
张祖武同志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
王能建、方明兵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碧森同志市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县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曹江华同志任市委老干部工作局副局长;
刘政同志任市委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艳丽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安康市委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