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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萧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31 10:57    

安政任字〔20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萧诚同志任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免去柯晓明同志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益能同志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世松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免去曾忠文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县级)职务;

田先玉同志任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胡章学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中心血站站长职务;

车康社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兼);

刘安琴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杨晓伟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波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罗建平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

免去陈晓虎同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艳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先玉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张继盈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娄芳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阮国胜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汰江同志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钟玮同志任安康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显锋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