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康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安康市大宗蔬菜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二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01 15:50 来源:市商务局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修改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安政发〔2020〕24号)要求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的规定,要求对《安康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办法》《安康市大宗蔬菜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1〕41号)文件修改后重新予以发布。我局组织人员,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以上2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修订二稿》,现全文公布收集意见。意见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留言、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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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