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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3年陕西省地情网站群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单位的通知

作者: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26 00:00    

陕志办发〔2013〕7号

各设区市地方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地情网站群文化工程建设实施规划》和《2013年陕西省地情网站群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各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和筹备,并申请上报本单位网站建设项目。经各市地方志办公室审查推荐,省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2月25日研究决定,全省2013年地情网站群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单位共有下列30个。

  西安市(3个):周至县、户  县、长安区;          

  宝鸡市(3个):金台区、麟游县、岐山县;

  咸阳市(3个):旬邑县、乾  县、秦都区;     

  铜川市(2个):宜君县、耀州区;

  渭南市(4个):渭南市、临渭区、富平县、白水县;      

  延安市(4个):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延川县; 

  榆林市(3个):子洲县、吴堡县、佳  县; 

  汉中市(3个):宁强县、汉台区、佛坪县;    

  安康市(3个):安康市、宁陕县、岚皋县;     

  商洛市(2个):洛南县、镇安县。   

  望以上单位接此通知后,依据《2013年陕西省地情网站群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中有关网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抓紧本单位的地情网站建设。建站工作完成后,即可申请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由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实施,先完成者先验收。2013年的网站建设项目实施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单位要及时说明情况,以便予以调整。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