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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地方志系统修志业务技能比赛活动的预备通知

作者: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9-12 00:00    

  陕志办发〔2016〕15号

  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地方志系统修志

  业务技能比赛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市地方志办公室、杨凌示范区地方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提升方志人素质,展示方志人精神风貌,推进我省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拟在全省地方志系统举办第三届全省修志业务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岗位练兵,以锻炼修志队伍为根本出发点,以提升业务水平和加强业务交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提高修志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基本技能,努力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形成专业人员队伍,发挥骨干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

  二、参加决赛人员

  参加决赛的人员为全省市、县(区)从事地方志工作的正式在岗人员;外聘修志人员应从事修志业务工作在两年以上。   

  三、比赛内容和形式

  闭卷考试,第一部分为修志业务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地方志法规和规划、地方志基础知识、地方志编纂实务、年鉴编纂知识、地情知识、古文知识),第二部分为命题作文。

  四、比赛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举行。

  预赛由市、县(区)地方志机构组织进行,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预赛成绩,以市为单位确定推荐8—10名(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各推荐1—2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修志能力的选手参加决赛。

  决赛由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时间拟定在10月下旬。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奖

  各级地方志机构对表现突出的选手给予表彰奖励。决赛对成绩排名前10位的授予“十大修志能手”称号,对第1120名授予“修志技能比赛优秀选手”称号。

  六、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市、县(区)地方志机构,要精心组织,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准备,广泛参与,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市、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抽调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实效;

  (三)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对市、县(区)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地方志机构予以表彰,请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

  七、关于决赛报名

  各市于10月14日前,通过传真(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将参加决赛人员名单报送至省志办,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赵  旭 029-63917032

       张晓娟 029-63917036

  传   真:029-63917018

  邮   箱:sxdfzsxc@163.com

  附件:参加第三届全省修志技能决赛人员报名表

               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