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市方志办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地方志工作;
3、代市政府复审县区志,终审部门志、行业志,负责续修志书的准备工作;
4、编纂出版发行《安康市志》;
5、编纂出版发行《安康年鉴》,指导县区政府编纂县区年鉴,承担为《陕西年鉴》(安康部分)的供稿任务;
6、负责地方志理论研究和修志人员的培训工作;
7、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纂出版地情资料丛书;
8、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9、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二轮修志进展有序
《安康市志》编纂稳步推进。完成了“大事记”“地理”、“自然环境”等21个分志的撰写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编纂任务。县区志编纂推进有力。《宁陕县志》完成终审后的修改,进入出版程序;4月,《岚皋县志》通过复审,8月底,完成了复审后的修改工作并上报省志办终审。部门专业志书编修势头良好。《云雾山志》6月初通过本办初审,9月底完成初审后的修改并报省志办终审;《熨斗镇志》完成初审;《人口与计划生育志》《盐业志》出版发行;《教育志》、《卫生志》、《公安志》已完成初稿,报本办终审。
2、年鉴编纂提质扩面
《安康年鉴》公开出版。县区年鉴质量提高。专业年鉴逐步推开。
3、方志馆建设强力推进
安康方志馆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争取市编办批准设立了“安康方志馆”事业机构,新增事业编制1名,公益岗位3名,落实年度经费30万元。县区方志馆建设成效显著。充分利用我市“三合一”机构优势,强力推动了县区方志馆建设。数字方志馆建设创新启动。
4、地情研究持续深化
地方志期刊编辑稳中求新。《安康文化》出刊4期。《安康英才》刊发各类英才20人,于12月底出刊。地情资料书籍成果丰硕。地情资料年刊《安康文存》(乙未卷)按期出版。《安康民间美术调查—石刻》分册已公开出版。《继雅堂集校注》《安康老院子》等出版发行。《西部大开发陕西志(安康篇)》完成初稿。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2016年编制人数为8人,内设综合科和年鉴科。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报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4.04万元,较上年增加1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地情丛书编纂业务专项经费的增加。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94万元,比上年减少1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方志馆建设专项经费因项目未完善列入下年度列支。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5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3.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94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1%,主要是本单位主要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2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0.72%;项目支出36万元,是为完成地方志编纂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9.29%。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9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3.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0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万元(主要是抚恤金)。
(1)基本支出8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2万元,公用经费17.07万元。
(2)项目支出36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8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业务培训及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支出。
业务编印专项31.42万元。主要用于《安康市志》《安康年鉴》、地情丛书的编纂印刷等业务工作。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2万元,公用经费 17.65 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机关经费执行情况
市方志办2016年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17.92万元,其中:办公费4.59万元、邮电费0.92万元、物业管理费0.11万元、差旅费2.67万元、维修费0.04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专用材料费0.01万元、劳务费1.00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其他交通费5.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市方志办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24.2万元,其中年鉴印刷费6万元、志书编纂费3万元、《民间美术调查研究》编印费11.4万元、方志馆展柜费3.8万元。
(五)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15年支出增加 0.05万元。
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费情况: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16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部门业务调研。
2、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会议费支出。
(六)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