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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安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

作者:安康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10-25 00:00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安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为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制度设计,本次出台的《办法》有什么特点?市政府网站专门采访了安康市审计局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的四梁八柱作出了部署和要求,这些重大举措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文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多次强调,要做好新时代美丽中国的“安康答卷”,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大的生态红利和经济福祉,确保中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安康落地生根。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俊民也明确要求,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民生优先领域来抓,为安康实现“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为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在今年召开的第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门作出安排:“赵璟同志牵头,市审计局负责,抓紧拟定《安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经市政府研究后按程序报市委审定”。市审计局在代起草《安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过程中,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为基础,借鉴了外省的优秀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并广泛征求了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14个市级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照有关程序报审后印发。

本次出台的《办法》,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安康发展实际和“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发展总纲,对于我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市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的对象是谁? 

答:本次审计的对象包括全市各县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各镇办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交通海事、开发区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能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问: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什么?  

《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其岗位职责特点,确定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重点是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组织相关资金征管用、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情况等。同时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进行客观评价。

问:请问审计结果如何运用? 

答:对审计发现的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毁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所涉及的责任人员,实行终身问责。要强化审计结果转化运用,形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财政、发改等部门要结合审计结果,将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立项、中省财政转移支付、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予以增减挂钩,建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优劣奖惩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问: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办法》为我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凝心聚力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产资源离任审计的指导,市上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责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情况通报、研究会商、整改督查和责任追究。

要注重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各级审计机关要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地理信息数据和相关业务、财务等数据收集、挖掘和分析力度,进一步推进资源环境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大数据审计工作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目前,市审计局结合正在进行的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与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自然资源部部属)签约合作,为开展审计提供地理信息辅助决策依据。各县区审计局也要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在“追赶超越、绿色崛起”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