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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体的基因缺陷与大事记的体例创新

作者:刘现军    发布时间:2011-04-26 00:00    

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是编修大事记的基本体例。编年体按照事件发生的顺序,逐年、逐月、逐日记述,记事简明扼要,语言干净利索,且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纪事本末体按照事件发生、发展、前因、后果进行记述,可以完整地表现重大事件。第二轮修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被普遍采用,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采两者之长,但大事记中图照表使用困难以及条目篇幅畸轻畸重等弊端仍然无法解决。第二轮修志主要记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变迁,鉴于记述时限较短(一般为二三十年),需要着重记述的大事、要事、新事较多,入志资料相对丰富且容易搜集等情况,笔者认为,在续志(尤其是县志、市志)大事记的编修中,将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分立而不是结合,并加重图照表的分量,“兼综诸体而调和之,使互相补充而各尽其用”,对于提高志书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一、编年体的基因缺陷 

编年体的基因缺陷导致大事记的先天不足,是其自身不能解决的。诸如“流水账式”的记述以及“新闻标题式”的内容等,难以表现事物的完整性和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存史、资政、教化”功能的发挥。编年体的基因缺陷主要是:  

1.重大事件“支离破碎”。采用编年体记事,是我国编史的最早形式,之后为地方志采纳。章学诚倡导史志合一,把“编年纪”视为方志内容必备的“八门”之一,且“首曰编年存史法也”。编年体大事记在旧志中广泛运用,与其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相适应,在旧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体,一个县的区域内每年发生的“大事”,不过“山川草木之反其常,鸟兽禽鱼之值其变”,鲜有丈田亩、勘户口及大兵大役,大事本来就不多,至于跨年度的大事就更少。因此,大事记的编年体形式可以容纳大事的内容,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对地方的建设和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某些重大工程建设,少则一年两年,多则三年五年,持续时间长,且滞后影响大。若继续沿用编年体记事,则必然依时序将一个完整的事物割裂开来。如关于“引黄济青工程”,从1984年6月30日中央领导和省委、黄河水利委员会领导会商“引黄济青”重点工程项目,1984年9月形成山东省“引黄济青”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到1986年4月15日开工典礼,1989年12月12日白沙河新水厂正式向市内5区送水,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因为工程特别重大,围绕工程建设发生的大事每年都有几次。按照预设的大事选择标准,《大事记》有关“引黄济青”的记述,前后要记10次之多,使一个本来完整的工程“分崩离析”。编年体使重大事件“支离破碎”,给读者了解事物全貌带来较多困难。  

2.多数事件“缺头”、“少尾”。正如皇甫持正《编年纪传论》所说:“编年按年纪事,束于次第,牵于混许,举其大要而简于叙事,是以多缺载,多逸文。”编年体的这一基因缺陷,在旧志中并不少见。如清乾隆《即墨县志》,有“顺治十一年五月,地震。”“康熙三十六年春,大饥。钦差至县放赈”等大事记载。这些记载简于叙事,语焉不详,给人以笼统模糊之感。同时,由于编年体“束于次第”,严格依时序记事,同一事件首尾不能连贯,要么记述一事之发端,要么记述一事之结果,这在新修地方志大事记中更是屡见不鲜。像“1982年6月,××火车站新站建成”,“1988年10月,××高速公路开工”等等。大事记“缺头”、“少尾”,让读者看不清一个完整的事物,更看不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脉络。  

3.大事小事“平起平坐”。采用编年体撰写大事记,客观上是在记“流水账”。因为要记“流水账”,所以各种“大事”罗列平铺,一些“小账”进入“账本”就在所难免。尽管我们设置了大事记的选择标准,但在符合高标准的大事和符合低标准的大事之间,存在的落差仍然较大。比如青岛市,2008年既有成功举办奥帆赛、残奥帆赛的大事,也有某某某视察××企业的大事。编年体“牵于混许”,将两件事放在一起,事件一大一小,让人在阅读上感觉大起大落、起落无常。同时,将大事小事堆砌在一起,削弱了大事在地方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4.缺乏深度记述,难能资政。编年体大事记因“举其大要而简于叙事”,致使细里不明,因果不彰。为解决这一弊端,古人在旧志中曾做过一些改善。如清同治《即墨县志》“大事”卷对捻军攻打即墨的事件采取了纪事本末的写法:“同治六年夏五月,‘贼’捻扰县境,死伤过半。先是,‘贼’由东平之戴家庙窜渡河,旬日突至即。仓卒无备,焚掠村疃殆遍。屡扑城,邑令杨鸿烈、参将兴瑞督绅民并力拒守,得无恙。‘贼’盘踞劳山及灵山左右、沽河南北岸,月余,始遁去。”在新编地方志《大事记》中,虽有纪事本末体叙事,但缺乏记述深度的问题仍然存在。如“3月6日,××山林大火被扑灭”,“5月7日,××隧道工程发生塌方”等等。如此记述大事,既看不出事件发生的原因、持续的时间、采取的措施以及事件的后果,更引不出事件给人的警示和启迪,让人知其然不知所以然,尚可存史,实难资政,背离了编修地方志的初衷。  

5.使用图表困难,略显枯燥。图、表作为志书的体裁,和述、记、志、传、录等合理搭配,对于提高志书可读性至为重要。在首轮修志中,由于受到资料和技术的限制,地图、图表、照片、表格等使用较少,多数《大事记》是年月日、数字和文字堆砌,装帧设计呆板,读者阅读时难免感觉枯燥。从第二轮修志的实践看,照片在志书中的使用量大量增加,但由于受编年体的限制,图、表因所占篇幅较大而使用较少,尤其对地图(包括政区图、人口图、地形图、气象图等)、图表(包括升降曲线图、方圆形比例图、条形图等)的使用还远远不够。  

二、大事记的体例创新 

在第二轮修志大事记的编修中,可以采取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分立的方式,设专题记述,用纪事本末体记述某些重大事件;设大事举要,用编年体记述所有大事;设大事年表,用编年体记述志书上限以前的大事,同时引入图、表等题材,使作为全志之经的大事记,真正成为地方志书之精华。 

1.专题记述(专记),用于记述志书断限内的重大事件。中指组2000年《关于续修地方志的几项规定》(讨论稿)指出,专题记述是“对正文未能充分记述的一些重要问题所作的专题调查和专题报告”。如续修《青岛市志》,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8年,断限为30年。对于青岛这样一个沿海开放城市和副省级城市而言,改革开放30年,这座城市发生的大事、要事、新事众多而复杂,有令世界瞩目的奥帆赛,也有“引黄济青”等国家重点项目;有过千万吨的“大炼油”,也有民族工业“海尔”的崛起。续修《青岛市志》大事记单独立卷,设立“专题记述”篇,从上述这些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事中,选取了80件大事,用纪事本末体记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以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彰显了青岛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  

续修《青岛市志》“专题记述”篇,在“大事、要事、新事”的选择上,把握了“三重三轻”原则,即重物化成果、轻虚化成果。着重记述“跨海大桥”、港口建设等建设成果,少记或不记领导视察、大型会议等社会活动。重独有事物,轻共有事物。着重记述海尔、青啤等地方事物,少记或不记“反对精神污染”等共性事件。重资政功能,轻宣传功能。着重记述“抗击9号台风”、“战胜浒苔灾害”等过程性事件,少记或不记“立功受奖”、“经验介绍”等荣誉性表彰。  

2.大事举要,用于记述志书断限内所有大事。续修《青岛市志》大事举要,采用编年体记述,并与专题记述中重大事件交叉。在大事的选择和记述上,坚持大事记遴选标准,并注意把握好3个平衡:一是新旧平衡,不“详今略古”。志书的记述时限仅30年,旧事不旧,一视同仁。二是虚实平衡,不“避虚就实”。因为在专题记述中,已经“避虚就实”地突出记述了80件“实”事,所以大事举要必须虚实兼备。三是轻重平衡,不畸轻畸重。对入选的大事,一律按“记其纲要不述过程”的原则编写。在事件要素(背景、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结果)齐全的前提下,文字力求准确平实,既不对一些事件浓墨重彩,也不对另一些事件轻描淡写,使每一事件的文字记述分量基本平衡。  

3.大事年表,用于简要记述志书上限以前的大事。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以前的事物不得入志,是志书编修的基本规矩,也是断代志的最大遗憾。用大事年表的形式,对志书上限以前的事物进行追溯,使断代志具有通志的部分特征,是消除遗憾的有效办法。从志书的编纂来看,设立大事年表有诸多好处。一是可以实现大事记“贯通古今”的要求。二是可以为读者追根溯源提供可能。三是大事年表有现成的资料,编写比较容易。  

4.增加图照表,用于提高大事记的可读性。图照表是基本的信息沟通工具,它们能够直观、生动、清晰、深刻地表达客观事物的丰富内容。更多地使用图照表已经成为第二轮修志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已经出版的志书中,由于受到以编年体为主、纪事本末体为辅的制约,大事记中使用照片者虽多,但点缀意味较浓,尚未达到与正文融为一体、相得益彰的火候。在大事记将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分立之后,为图照表发挥作用拓展了“用武之地”。例如,续修《青岛市志》“专题记述”青岛港,就配合文字使用了“青岛港三大功能港区分布图”、“青岛港与世界各地主要通航城市分布图”以及青岛港老照片、新照片等,多方位地向人们展示了青岛港的完整形象。  

认识编年体的基因缺陷,继承志书体例的传统优势,并根据第二轮修志所要记述的新内容,注意利用编辑出版业信息化发展的新技术,积极进行大事记编修体例的创新,是当今史志工作者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也是编修精品志书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