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2-02 15:35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19﹞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康实际,安康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6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与农综科
邮政编码:725000
电 话:0915-3113572
传 真:0915-3201766
电子邮件:aknj0915@163.com
附件:1.《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审查修改稿)》.doc
2.解读说明.doc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日
意见反馈:https://fzb.ankang.gov.cn/Content-2347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