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如何开展好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最彻底、最鲜活的表达。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调研时对乡亲们深情地说,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和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弘扬光荣传统,为民纾解难题,聚焦聚力重点任务办实事,把察民情访民意作为第一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带领党员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初心使命。
一、关于开展宗旨意识教育的方法
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个重点,也是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基础。
从近期开展学习教育的经验看,开展宗旨意识教育,有效的方法是用好党史上的英雄人物、先进模范的事迹。例如,李大钊“为大多数人谋幸福”的价值追求,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孔繁森“苦乐桑梓在高原”的赤子之情,黄文秀“坚持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责任担当。党支部要引导党员通过学习他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进一步认识一代代共产党人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作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进一步认识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千难万险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始终得到人民衷心拥护,最关键的是始终与群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始终坚持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二、关于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的过程,也是在真抓实干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的契机。
党支部要立足本职,在大局中找准办实事的发力点。在北京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上,市委书记蔡奇指出要全面落实中央部署的重点任务,结合北京实际,找准发力点,一一抓好落实,强调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对于基层党支部而言,要紧紧立足本部门的职责任务,找准办实事的发力点,从近期的工作经验看,“我送政策下基层”“我为乘客办实事”“我为读者办实事”“我为患者解难题”······不同行业的党员,用心用情办妥难事、办成实事,推动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这些富于行业特点的“自选动作”,有力推动了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党支部要面向基层,在群众诉求中找准办实事的重点。北京市把“接诉即办”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要求用好这个主抓手。一方面,党支部要认真梳理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认领哪些“与我有关”,积极作为,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一方面,要主动向本部门的群众、联系服务的群众征集意见建议,了解所思所想所盼,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党支部要建立长效,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堆几个盆景。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也要着眼长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领域的党支部可从不同角度发力,机关事业单位可在完善政策方面下功夫,推动党的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社区、村可在推动作风持续改进、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企业、社会组织可引导党员发挥表率作用,为周围群众作出示范。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党支部要结合学习党史,认真总结围绕中心大局、聚焦群众诉求、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在知行合一中推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增强。
三、关于发挥党员作用的方法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强化党员的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同时也要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和能动性,注意“党员所长”和“群众所需”的对接。
近年来,北京市直机关深化“双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所在地区的街乡镇党(工)委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回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报到)工作,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发挥机关党员熟悉政策的优势,聚焦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政策困惑,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基层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提供决策参考;发挥机关干部的专业优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基层群众开展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对接式服务。
近期,媒体关注了北京市直机关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机关接地气、干部走基层”“局处长走流程”“政策公开讲”活动,特别是参与“垃圾分类”等关键小事的做法。2020年5月以来,在落实市委部署的垃圾分类等“关键小事”中,市直机关在职党员积极当好宣传员、指导员、调研员,为基层群众宣讲“关键小事”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发现身边典型,总结基层在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的做法经验,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推动工作提供参考。
四、关于教育党员、群众的方法
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要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也要通过为民服务的实践巩固教育成果,实现党员受洗礼、有提升,群众受教育、得实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要靠学习,更要靠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实践活动全程,党支部要通过专题学习会、体会座谈会、成果汇报会等方式,及时巩固理论教育和实践工作的成果,教育党员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树立宗旨意识;引导党员在办实事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在顺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的实践中,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
实践活动中,要注意由群众来评价工作效果,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要注意在服务群众中有力有效引领群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探索将组织、宣传、凝聚群众与服务群众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来源:《北京机关党建》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