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方志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站(https://fzb.anka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方志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做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内容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市方志办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69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6条,回复网友留言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2021年,市方志办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建设,积极配合完成市政府政务公开日常整改工作,每季度积极开展网站自查工作,不断规范和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督保障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各科室绩效考评范围,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还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全覆盖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与各科室的联系沟通,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增强公开的覆盖面,提高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