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公告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2022年3月12日已发布,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 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 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 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工作,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营造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康市发展改革委现向社会征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征集内容
1.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之外,各县区、各部门是否另设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
2.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过程中,各县区、各部门是否存在不合法的限制或隐性壁垒等问题。
二、基本要求
(一)本公告仅征集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反映的问题应当包含下列内容:部门名称、问题事项、并尽可能提供详细材料。
(三)如有意愿,可注明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
四、反映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解决。
五、查阅网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03/t20220325_1320233.html?code=&state=123)》
六、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542310331@qq.com
邮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发展改革委体改科
办公电话:0915-3203987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