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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3 16:20    来源:中国方志网

关于印发《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指办字〔202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地方志网络内容建设,全面展示地方志系统网络宣传成果,突出网络宣传的时代特征,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地方志网络内容建设,全面展示地方志系统网络宣传成果,突出网络宣传的时代特征,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好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旨

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记录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服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凸显网站、新媒体传播平台等网络宣传阵地作用,征集评选一批质量高、受众广、影响大的地方志网络精品,进一步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丰富网络精品供给,凝聚起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征集范围与类型

(一)征集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全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原创发布的网络精品。  

(二)征集类型

文字类:征集对象为在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引导正能量传播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较大网络影响,普遍获得好评的网络文字作品。具体包括网络评论、网络报道、网络纪实等。

音视频类:征集对象为创意新颖、语态生动、制作精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在广大网民中产生强烈共鸣和正面影响的动漫类、音视频类、影视类等作品。具体包括动漫、音频、短视频、影视剧等类型。

专题专栏类:征集对象为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网络表现方式,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事件、人物、主题,具有较强共同特征、社会认同度高的网络专题、专栏。其中网络专栏需连续刊播半年以上。

三、展播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选地方志网络精品50个,其中文字类20个、音视频类20个、专题专栏类10个。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对入选作品在全国地方志系统进行通报。并按入选作品类型,在中国方志网、中国地情网、中国国情网、“方志中国”微信公众号等中指办信息宣传平台以及社科网等合作宣传网站展播。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展现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服务新时代这个主题主线,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志在记录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服务新时代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以立意深刻、真实生动的作品诠释地方志的非凡十年,彰显“存史、育人、资政”作用。

(三)聚焦文化强国、网络强国、脱贫攻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展现地方志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局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四)聚焦社会需求、人民需要,展现地方志在助力经济发展、回应社会关切、培育家国情怀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鼓励通过公众的视角,讲述读志、用志、爱志、传志的故事,携手推动地方志“用起来”“立起来”“活起来”。

(五)聚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地方志的视角,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推进方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六)选送作品须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在网络上原创发布,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中指办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选送作品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组织领导

成立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中指办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中指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指办信息处。

成立专家委员会,由相关方志专家、网络作品评价专家、中国地方志学会及其信息化分会有关人员等组成,负责作品评选。评选专家委员会下设三个评选小组,负责文字、音视频、专题专栏三类作品的评选。

六、时间安排

(一)推荐报送阶段(3—8月)。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省、市、县三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网络精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二)网评阶段(9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推荐的作品,按征集类型推送到“方志中国”微信公众号进行网评。网络投票结果将进行公布,作品投票量计入评选考量。

(三)初评阶段(10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对网络精品进行评选工作。

(四)复评阶段(11月上旬)。综合专家评审成绩和网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评,确定入选作品。

(五)公示阶段(11月中旬)。通过中国方志网对建议展播的网络精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终审阶段(11月下旬)。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公示期间申诉情况,确定展播的网络精品名单,报领导小组终审。

(七)集中展播阶段(12月)。对优秀作品予以通报,并在相关宣传平台上进行展播。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选送工作。

(二)选送数量。每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多可选送10部,并择优选出5部。

(三)选送方式。选送作品统一由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汇总选送,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八、报送方式

2023年8月31日前,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和推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附件1、2电子版请在中国方志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逾期不接受申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鸣 黄冠潼

联系方式:010-65259942(兼传真)652759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3001室  

邮  编:100021

电子邮箱:xxc-dfz@cass.org.cn

附件:1.地方志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推荐表.docx

          2.推荐作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