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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修改)》被列入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作者: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    发布时间:2023-05-30 15: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依法治志工作,在2022年召开的湖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经省政协常委、省地方志编纂院党组书记、院长江涌倡议,湖南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以全体成员联名的方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以地方志工作立法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建议》提案,该提案被列为2022年度湖南省政协重点提案。

在湖南省政协领导亲切关怀和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悉心指导与关心重视下,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全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相关法学专家的指导下,六易其稿,形成了《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建议稿共5章、34条、5700余字。2022年7月14日,湖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的2023年度立法项目论证会,对该建议稿进行了审议并获原则性通过。2023年5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湘政办发〔2023〕19号),《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修改)》列入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的出台项目。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