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 > 专题专栏 > 网络安全 > 正文内容

【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增强保密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来了!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2 17:45    

近日,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面向全社会发布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月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及海报,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NO.1

保密公益宣传片

2023年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宣传片通过展示“旅游风景照”“实验加班照”“会议记录照”“军车偶遇照”等4个常见的拍照情景,指出看似平常的镜头可能会泄露军事地点、实验数据、会议记录、武器装备等涉密敏感信息,意在提醒社会公众稍有不慎失泄密事件就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倡导大家紧绷保密之弦,共筑保密防线,守护家国之安。

(视频来源于保密观微信公众号)

NO.2

保密公益宣传海报

在保密宣传月来临之际

让我们一起学习

关于保密工作的这些小知识!

进一步提升保密意识

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和保密行为

(图片来源于保密观微信公众号)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保密行为十不准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