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方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市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和深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方志办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了党务、政务及地方志重点工作。经认真梳理汇总,网站全年发布信息共计403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解读30条、工作动态121条、通知公告40条,其他内容210条。确保政府信息不失声、不缺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方志办2023年度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有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方志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各项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修改完善了《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方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网站,2023年度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和智能政策问答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做好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方志办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市方志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信息主要依托市方志办网站,而网站宣传手段落后于网络技术及宣传媒介发展水平;二是受众群体对信息公开关注度不高。由于网站访问量不大,浏览人数不多,造成大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持续下降;三是监督保障机制需要加强。虽然已经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下一步,市方志办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积极向市政府、省地方志办公室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站报送公开信息,及时向大众群体推送最新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办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