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活动公告

作者:市文旅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17:50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

为进一步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普及文物鉴定鉴赏知识,陕西历史博物馆、安康博物馆、金州收藏家协会联合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预约时间:10月9日至10月22日

鉴定咨询时间:10月26日

地点:安康博物馆(汉滨区江北安澜路6号)

二、咨询范围

鉴定咨询服务仅对1949年前的文物类藏品提供鉴定意见,当代书画、工艺品、机制币等不予鉴定。文物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三、咨询方式

现场实物鉴定。预约人数不超过40人,每人原则上不超过3件藏品,不接受非实物类鉴定。

四、活动流程

(一)咨询申请人自行下载并签订《陕西省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同时进行电话预约,提供相关藏品信息,无预约者不予鉴定。

(二)咨询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陕西省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现场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有序入场。

五、注意事项

(一)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活动不收费,亦不进行展览、交易等其他无关活动,不得从鉴定咨询服务中牟取经济利益。

(二)鉴于文物鉴定工作的特殊性,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我们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申请人作出答复。

(三)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不评估价格,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号码牌每人一枚,作为现场接受鉴定咨询的顺序凭证,遗失不补。

(五)文物藏品的包装、运输、安全等全程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鉴定专家仅在有鉴定需要时接触文物藏品。

(六)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如有发现,立即删除,并取消鉴定资格。

(七)如遇重大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改期或取消的,将提前予以公布。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文物局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单位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由陕西历史博物馆与安康博物馆、金州收藏家协会共同负责解释。

预约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杜旭珍(安康博物馆)15509279988

陈娜(金州收藏家协会)18191594444

《陕西省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可关注“安康博物馆”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


安康博物馆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