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地方志工作;代市政府复审县区志,终审部门志、行业志,负责续修志书的准备工作;编纂出版发行《安康市志》;编纂出版发行《安康年鉴》,指导县区政府编纂县区年鉴,承担为《陕西年鉴》(安康部分)的供稿任务;负责地方志理论研究和修志人员的培训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纂出版地情资料丛书;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为主管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安政办发[2016]99号文件规定,方志办共设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综合科、年鉴科。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及职能工作超额完成。
方志馆建设和利用经验在全国交流。2018年5月,我办应邀在全国首届方志馆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就合作建设方志馆的经验做交流发言。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柯晓明的论文《深度贫困地区方志馆建馆模式的新实践》被《中国方志馆研究》刊载。我办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方志馆建设先进单位”。
二轮修志进度加快。《安康市志》完成总纂。2018年,克服基础资料不全,编纂人员不足等问题,采取以主编总纂、全办参与为主,聘请专家、分志外包为辅的方式,于12月底完成初稿总纂,取得了市志编纂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县区志修编基本完成。紫阳、岚皋、石泉三县县志正式出版发行;《宁陕县志》送交出版社;《汉阴县志》完成终审后的修改;《平利县志》基本完成终审;超额完成《汉滨区志》《镇坪县志》市级复审任务并送省级终审。通过市上领导的亲自督导,《白河县志》编修取得突破性进展,于12月进入总纂。专业志、部门志编修创新开展。出版发行市级部门志5部和陕南首部山志——《云雾山志》,并指导旬阳、岚皋在全省率先开展《脱贫攻坚志》和《移民搬迁志》的编修。
3、综合年鉴编纂实现全覆盖。5月完成《陕西年鉴》安康部分供稿。《安康年鉴》第21卷由方志出版社公开出版。各县区年鉴编纂步入正轨。
4、地情丛书编辑稳中求新。按期出版《安康文化》《安康文存》,增设脱贫攻坚生动故事栏目,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新民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完成《安康英才》编辑,《来鹿堂文集》整理工作已近尾声。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地情书编纂先进单位”。
(二)圆满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1、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在全办仅有8名干部的情况下,选派2名党员干部长期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党组书记到碾坪村开展工作12次,召开解决问题会现场会4次、研究脱贫攻坚专题会7次。全员按要求到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和“交朋友”活动,为村民办实事6件。2018年为该村协调帮扶资金164万元,完成4.2公里油返沙村道建设及32户107人年度脱贫任务,解决了全村饮水的问题。从单位经费中挤出5.5万元扶持茶叶、养殖专业合作社;投入4.1万元支持村部完善活动室后期建设;全年入村开展惠民演出、表彰等新民风建设活动4次,投入资金1万余元;支持新坝九年制学校建设资金2万元。
2、城市创建工作亮点突出。本办高度重视“五城联创”工作,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职能开展了一系列特色创建活动。例如:2018年9月28日,我办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举办了“坚定文化自信 促进新民风建设 安康故事调讲会”,传播安康正能量。并组队参加了省委宣传部、省方志办举办的“坚定文化自信,讲好陕西故事”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利用方志馆资源,积极为部分单位、社区、学校、公益组织提供爱国爱乡市情教育平台,在方志馆开展“党员活动日”、主题学习、“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利用《安康年鉴》设置城市创建工作专版,为各项创建工作存史留鉴。主动援建医院、社区、校园等各类图书室,赠送书籍1500余册。
3、积极开展城区周边绿化工作。我办同政府办携手,与兰沟村签订管护工作责任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苗木成活率达标验收。
(三)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1、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纳入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到平利县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调研活动1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提升“两个维护”能力。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注重沟通交流,勇于担当,锐意创新,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未发生不良影响。注重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1名公务员转正定级,将1名后备干部和1名年轻党员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级业务培训、市级专题研修和网络学院培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新修订的“三项机制”精神,及时修订本办《实施办法》,形成“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典型案例1个。1名党员干部记三等功1次,并获得了“市直机关脱贫攻坚优秀党员”称号。
2、努力提升机关党组织建设水平。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强化党性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在仅有3名在职党员的情况下,坚持落实党员管理、“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主题党日”等制度,及时更新党建台账;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全办党员每月参加组织生活2次;坚持民主决策,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深入开展“党员八带头”活动,巩提升固“五型”机关党组织、“示范党支部”、“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成果,统筹推进党建各项工作。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后新修订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办法、市委实施细则,严防“四风”反弹,杜绝一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持续开展“庸、懒、散、慢、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五个一”制度,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提升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实际;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3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次,讲廉政党课2次;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坚持党务公开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4、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全年开展9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及4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进一步规范了对《安康年鉴》《安康文化》《安康英才》及单位门户网站、手机+党支部宣传平台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了对相关研究人员意识形态的正确引导,强化了对干部职工微博、微信、QQ的管理,及时引导干部职工客观认识热点问题。完善了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刊报刊无负面新闻。
5、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以学习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为重点,强化全办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以《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依据,依法推进部门职责。利用宪法宣传日、综治平安活动月等契机,通过网站、展板、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依法治志宣传。建立并公布《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信息公开处理制度和程序》,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本级2018年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地方志办公室共设置参公编制8名。截止2018年12月实有人员8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1)收入总体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180.77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万元,增长6.42%。
(2)支出总体情况。2018年度支出总计170.48万元,较上年减少8.4万元,下降4.69%。
(3)收入支出变化主要原因。
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普调工资增资、基本支出的预算追加数增加。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安康年鉴》四季度编印费决算前尚未开具发票,专项经费结转至下年支付。二是追加预算数到账较晚,部分款项结转至下年支付。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180.77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177.05万元、占收入97.94%,其他收入3.72万元、占收入2.06%。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170.4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47万元,占总支出94.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占总支出的5.29%。按照支出性质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9.1万元),占总支出69.25%;项目支出52.42万元,占总支出30.75%。按照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15万元,占总支出42.9%;商品和服务支出79.49万元,占总支出46.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万元,占总支出9.26%;其他资本性支出2.03万元,占总支出1.22%。年末结转结余33.5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11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05万元,较上年增加40.16万元,增长29.33%;年末结转结余30.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2.0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7.08%。收支变化的原因主要为一是人员经费的变动及追加预算调整;二是专项及追加预算部分结转至下年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03万元,主要为保障本部门一般行政运行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95万元,主要为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67万元,主要为维持部门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办公、差旅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4万元,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节约0.4万元,低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当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情况;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00%。原因是当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2018年本单位无出国(出境)安排,无国内公务接待活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出国(出境)安排,年初未预算该项资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保留公务车辆,所以不产生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没有该项预算资金。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接待,支出0元。年初预算数0.4万元,比年初预算少0.4万元,原因是当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情况;上年决算数0.32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100%。原因是当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2.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19万元,追加预算数0.2万元。上年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8.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外出业务培训及新任科级干部培训。
3.会议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7万元,追加预算数0.8万元。上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举办安康故事调讲活动会场使用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对经费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进行全面分析,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8年度项目预算绩效情况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从评价情况年,本单位围绕地方志编纂职能,预算编制较准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20.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费、培训费等。较上年17.06万元减少11.47万元,同比下降35.69%,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了资料印刷专项经费,将《安康年鉴》、《安康文化》的印刷费、编纂劳务费等转入专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4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符合程序、手续齐全。依据年度部门预算实施计划,完成采购项目5个。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未保留公务用车。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无单价50万元及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2018年当年也未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